医疗机构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任务,先要通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,未经认定不得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。
日前,石家庄市卫生局、市教育局下发通知,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提出规范意见。
通知要求,各县(市)区卫生局要严格按照《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健康体检机构资质要求,对申请机构进行认定,经市卫生局审核后,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,并报省卫生、教育行政部门。县级教育、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每年上半年定期公布通过认定的机构名单。
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机构要建立健全体检制度,体检人员持证上岗,严格执行各项体检规程和技术操作规范,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,如实填写体检结果,集体进行统计分析,科学提出健康指导建议和意见,同时,按时向学生、学校和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反馈信息。